欧盟十分重视创意文化产业,认为这是促进欧洲经济发展、创造就业的重要方面。欧盟希望成员国加大投入,大力促进创意文化产业的发展和产品出口。为此,欧盟于近期发布了《创意文化产业出口及国际化战略报告》(以下简称为报告)。
创意文化产业投入总体不足
报告称,与其他大国相比,欧盟成员国对创意文化产业的投入总体不足,从长远来看不利于欧洲经济发展和软实力建设。例如,美国对创意文化产业的投入长达几十年,已打造成美国的战略经济产业,极大地提升了美国在全球的影响力。中国、韩国和印度也对创意文化产业有大量投入,在经济和软实力方面获得收益。中国自2007年以来对文化的公共投入每年增加23%,预计到2015年,文化产业产出将占中国GDP的5%至6%。这些数据让欧盟感到了压力。
就文化产品的对外贸易而言,欧盟对成员国现在的出口规模并不满意,认为大有潜力可挖。2010年,欧盟发布的《欧盟竞争力报告》指出,欧盟是世界主要的文化产品出口方,主要出口产品包括书籍、音乐、影视、游戏等,文化产品占欧盟总出口量的4.3%(含版权转让、数字产品在线销售)。如果只计算物质文化产品(不包括版权转让、数字产品在线销售),2009年,欧盟的物质文化产品出口占欧盟出口总额的0.5%,顺差19亿欧元;但是从2004年至2009年,欧盟的物质文化产品出口量每年下降4%。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公布的《创意经济报告》,从2002年至2011年,世界文化和创意产业的产品及服务量每年增加8.8%,对比同时期欧盟物质文化产品出口的下降,这一落差让不少欧盟官员感到担忧。
不过,从国别上看,不少欧盟成员国的文化出口呈现良好态势。2010年,39%的奥地利创意文化企业拥有境外业务。2012年,意大利文化产品出口额达394亿欧元,顺差227亿欧元,占意大利贸易顺差的31%。英国的创意文化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在世界名列前茅,创意文化产业出口额占英国总出口额的10%。
五大瓶颈制约创意文化产品出口
报告指出,限制成员国创意文化企业产品出口的主要有五大瓶颈:欧洲创意文化企业规模普遍偏小。80%的欧洲创意文化企业是中小型企业,在这些中小型企业里,又有60%是微型企业,即只有1到3个雇员的企业。小企业普遍存在资金、固定资产、海外营销经验不足的情况,严重限制了出口能力。
欧洲中小型文化企业通常没有谈判、出口营销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需要借助中介公司的力量来完成产品出口的繁琐工作,但目前在许多欧盟国家,好的中介公司数量很少。
文化企业产品具有特殊性,不少产品的价值来自知识产权。不同于平常的实体产品,知识产权看不见摸不着,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流通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而欧洲很多中小型文化企业没有这方面的专业人才。
欧洲许多中小型文化企业的资产为非物质形态,难以作为抵押物获得银行贷款,影响了企业通过金融机构获得出口产品所需资金的能力。
市场、用户信息、出口网络、政府支持和协调等方面的缺失也制约了欧洲中小型文化企业的出口能力。
来自成员国的成功经验
为了帮助欧盟成员国扩大创意文化产业出口,报告列举了荷兰、芬兰等一些成员国的有效政策和成功经验。
创意文化产业是荷兰的九大支柱产业之一,设计、时装和建筑是荷兰的优势领域。2009年,荷兰政府发布了《2009—2013文化与经济政策文件》,加强荷兰在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培育、海外市场研究及企业国际化、资金优惠及数字和实体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的项目有:荷兰国际贸易及合作局为创意文化企业提供海外市场信息、出口启动资金支持等服务,荷兰驻外使馆及贸易处也提供相应支持。推出“荷兰设计、时装、建筑计划”,主要由相关领域企业出资,着重在中国、印度和德国做宣传工作,提升荷兰在设计、时装和建筑领域的知名度。2009年至2012年预算为1200万欧元,主要活动包括网络宣传、本地孵化器(如在上海)等。推出“荷兰品牌”项目,政府每年拨款250万欧元,用于提升荷兰的国际形象。创意文化产业在该项目中发挥了主导作用,通过各种文化活动,为荷兰塑造了知识密集型、合作型世界商贸中心的形象。
此外,荷兰教育、文化和科技部与外交部共同委托荷兰创意企业基金落实2013年至2016年荷兰创意文化产业国际化项目,主要落实荷兰创意文化产业在海外形象的提升、建立商业网络、扩大商贸规模等任务。
芬兰文化部、就业和经济部、外交部共同发起了“芬兰文化出口促进计划”。计划有三大目标:增强文化贸易中介公司的能力、改善芬兰中小文化企业在国际谈判中的弱势地位、保障芬兰企业的知识产权。芬兰文化部还组织落实了多个具体支持项目,如支持文化出口龙头项目,主要对文化出口企业提供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等方面的帮助;对出口项目尤其是针对亚洲国家的文化出口提供支持;支持芬兰戏剧院团参加爱丁堡艺术节。
丹麦和瑞典两国政府都制定了“文化国际化战略”。丹麦政府的文化国际化战略以可持续发展、儿童和青年文化、金砖国家、中东为重点。丹麦政府认为,金砖国家有巨大的市场潜力,而且文化底蕴丰厚,可以为丹麦文化发展提供借鉴。瑞典的文化国际化战略主要着眼于推动文化交流,为本国的文化机构提供更多走出去的机会,扩大瑞典音乐、文学、表演艺术和电影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欧盟积极发挥辅助作用
由于欧盟成员国在文化上的主权让渡有限,所以欧盟并没有一套完整的刺激文化产品出口的措施,只能发挥辅助作用。欧盟在这方面做的主要工作包括分享信息、搭建平台、能力建设和提供服务。
在分享信息上,近年来,欧盟多次发布关于创意产业的研究报告,如2006年的《欧洲文化经济研究报告》、2011年的《创意文化产业潜力绿皮书》以及此次发布的《创意文化产业出口及国际化战略报告》。
在搭建平台上,欧盟主办的“欧洲文化之都”已有20多年历史,该活动为增强欧洲各国文化影响力、扩大文化产品出口发挥了积极作用。欧盟还支持建立了“欧洲创意商业网络”“欧洲创意产业联盟”等行业机构,为欧洲各国的创意文化企业互通信息、合作提供了有效平台。
在能力建设上,欧盟于2013年发布了“创意欧洲”大型文化基金项目,其中有“文化及创意领域从业人员国际化培训”板块,也有对欧洲电影专业人员培训的项目。
在提供服务上,“创意欧洲”项目里一个全新的内容是“文化和创意企业贷款担保机制”,该机制可以帮助欧洲中小型文化企业获得贷款。此外,欧盟拨款23亿欧元的“提高欧洲中小型企业竞争力”项目也包括了为欧洲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服务。
报告建议,欧盟各成员国政府应加大对中小型文化企业在市场营销、产品开发、参加会展、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利用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欧洲创意文化企业合作网络;通过设奖、选优等方式促进文化企业出口;增强文化从业人员在国际贸易方面的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