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其中第十一条从四个方面提出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记者日前独家采访了中宣部改革办副主任兼任中央文资办副主任高书生。高书生认为,三中全会决定是在延续过去10年文化体制改革思路基础上的深化,触及到了改革的深层次问题,并有所突破。
高书生认为,本次《决定》关于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有三个突破:
第一个突破是提出了文化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过去10年,中心环节是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包括推动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制,降低门槛吸引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决定》提出以激活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为中心环节,更接近文化本源。
在高书生看来,中心环节提法的变化,折射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关系。“十六大”区分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为文化体制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基本思路。过去的10年,改革是按分开思路推进的。“没有区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文化体制改革就不可能取得实质性进展。”三中《决定》更强调了二者的联系,文化事业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源泉,文化产业是文化事业的支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既分又合,构成了文化发展的全景图。
文化体制改革从2003年开始,这十年也是文化产业蓬勃兴起的关键时期,可以说,没有文化体制改革就没有文化产业。因为产业是从事业中分离出来的,如果不区分事业和产业,产业还被裹在事业里不独立,就不可能有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高书生认为,文化产业必须根植于文化传承,原创能力严重不足,已经极大地制约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成了卡脖子问题。所以,必须把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联系起来。现在已经到了文化产业反哺文化事业的时候了。三中全会抓住了这个要害,不光体现在中心环节表述上,而且体现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上。
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公共文化服务三者是密不可分的。如果没有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品和服务就不会丰富,就拿不出更多的产品和服务用于公共文化服务,就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二个突破是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这是三中全会决定的一大亮点。
高书生指出,这个问题是文化体制改革中遇到的难点,这些年一直在探索。目前全国约有一半省份设立了管理机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这次更明确要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这既是对过去探索的肯定,又进一步指明了方向。这不仅是完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的重大举措,也是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方式的重要变化。
第三个突破是改革、发展和管理三位一体。
高书生认为随着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文化企业的构成越来越复杂,如何加强而不是削弱意识形态管理,如何体现文化企业的特殊性,这是普遍关心甚至困惑的问题。三中全会《决定》从两个方面给大家吃了定心丸:一是国有传媒企业的特殊管理股(新加坡叫金股)制度安排;二是出版权和播出权坚持特许经营制度。从制度上确保既可以大胆地推动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特别是新闻单位转制为企业,又可以让民营工作室和民间力量加入图书、广播电视非新闻节目制作。这是三中全会决定思想解放的具体体现,是新一届党中央集体不回避矛盾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