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了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宝贵遗产,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通过《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所称“大运河文化带”是指国家和省有关规划确定的大运河江苏段范围内,以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为引领,统筹推进大运河沿线文化、生态、经济和社会建设的综合发展区域。
决定将遵循文化引领、统筹推进,科学规划、优化布局,强化传承、创新发展,突出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将大运河文化带打造成高品位、高水平的文化长廊、生态长廊、旅游长廊。
此外,决定还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优化大运河沿线老字号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环境,提升历史经典产业发展水平,促进传统手工艺与现代创意产业深度融合。江苏省将鼓励和支持沿线地区培育壮大文化产业,提升文化产业园区集聚水平,开发与大运河文化密切相关的内容创作、创意设计、媒体传播、会展演艺、版权贸易等特色文化产品和服务,加快发展智慧广电、网络视听、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型文化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