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淮北市委宣传部获悉,该市近日设立文化强市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扶持符合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的文化项目,以进一步推动文化强市建设。
据了解,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涉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重大题材影视剧创作;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重大新闻出版、公益性出版物项目;文化“走出去”等项目;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优先扶持省“861”文化产业项目;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培训、引进、奖励等;市属演艺院团设施更新、剧目创作、人才培养;文化产品生产、服务、出口;文化重点行业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等多个方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该市还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采取项目补贴、贷款贴息、配套资助、奖励等方式,对符合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予以资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