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记者从浙江省统计局了解到,该省文化及相关产业不断壮大,浙江省委省政府把发展文化及相关产业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进入了难得机遇期。
2012年,浙江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实现增加值1581.72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56%。从文化及相关产业十大类别看,实现增加值最多的是“文化用品的生产”,有460.62亿元,占29.1%。文化产品的生产成为文化及相关产业的主体。
分行业看,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加值居于首位。2012年实现增加值超过50亿元的有7个行业,增加值合计为797.08亿元,占53.1%,超过全省的一半。其中,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增加值最高,为218.79亿元,占13.8%。
分区域看,杭州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实现增加值达483.58亿元,占全省总量的30%以上;其次为宁波市和金华市,实现增加值分别为273.95亿元和162.88亿元,三市合计实现增加值占全省的58%。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最高的为杭州市,占比达6.20%;其次为金华市,占比为6.01%;其余九个市的占比全部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
统计局分析认为,尽管浙江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迅速,但目前还存在一系列问题。近年来,虽然浙江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快速,但由于基数小,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一直不高,尚未成为支柱企业。按照2012年的基数测算,浙江省要在2015年实现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力争达到7%左右的目标,则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要高于GDP的增长速度17个百分点左右,难度非常大。
经营性文化法人骨干企业、文化服务业骨干企业、文化制造业骨干企业等文化单位规模普遍偏小,所占比重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文化服务业、文化制造业和文化批零业三类单位中,虽然浙江省服务业单位数是最多的,占全部单位的48.1%,但与全国相比,仍明显偏少,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5.5个百分点。
对此,浙江省统计局分析建议,要优化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环境,形成良好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政府文化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文化产业的保障和扶持力度,制定涉及财政、人才、奖励、基金等各方面的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比较完善的政策,进一步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通过市场主导,打破不合理垄断行为,构建完备的文化市场竞争环境,加快项目引进,培育市场主体,构建文化资源的市场配置和开发机制,建立面向市场、具有活力的文化产业体系和运作规范的文化市场体系。
此外,统计局还指出,要发展壮大一批骨干企业,带动整个产业快速发展。积极调整文化及相关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文化服务业,特别是要大力扶持和培育新兴文化产业。鼓励互联网信息技术等新兴行业的发展,推动文化及相关产业走上以科技为先导的可持续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