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文旅局获悉,新一年度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项目启动征集,对一批品牌号召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优质项目给予资金奖励,进一步丰富优质文旅市场供给、促进文旅消费持续繁荣。
记者了解到,根据《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办法》的规定,奖励资金以自然年度划分,当年征集上一年度已营业和销售的项目,进行事后奖励,每年奖励上一年度的项目不超过40个,单个项目奖励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征集项目从新产品、新场景、新业态和新商品等“四新”领域进行引导和鼓励:支持开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旅游消费新产品,支持科技赋能旅游消费新场景,支持发展“文旅+”“+文旅”的旅游消费新业态,支持推出“北京礼物”新商品。
在奖励方面,侧重“奖优奖强”,通过较大力度的资金奖励,推出一批品牌号召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优质项目。单个项目的奖励金额要按照实际的促消费效果即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的比例确定,最终实现“以奖促消、以消哺产”的产业闭环,为北京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提供可持续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