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北京市文化产业改革创新、文化经济政策先行及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北京市建设成为全国文化中心进程,北京专员办与北京市财政局及其他委办局通力协作,多管齐下,扎实推进文化产业资金前置性审核工作。
一是夯实基础,制定工作方案。文化产业资金前置性审核是专员办转型后新增的工作之一。为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文化产业持续发展,北京专员办提前收集相关资料,制定详实的审核工作方案,明确了审核范围、审核要素、审核标准、审核流程,并组织审核组集中学习,夯实了工作基础,确保专项资金审核质量,降低审核工作风险。
二是关口前移,参与集中评审。按照财政部文件要求,文化产业资金前置性审核工作由省级财政部门初审后报专员办审核。为做好与北京市财政局的工作衔接,北京专员办提前介入审核工作,积极参与北京市财政局组织的集中评审,了解近几年北京市整体申报工作的组织情况,提前熟悉各类项目的基本信息,并听取专家组评审意见,为全面掌握申报情况开展下一步审核工作提供了保障。
三是把握要点,提高审核效率。2015年,北京市经过集中评审遴选后的文化产业资金申报项目近80个,项目种类涉及专项补贴、实体书店奖励、贷款贴息等多种,申报资料堆积成山。为提高审核效率,北京专员办采用非现场审核为主、现场审核为辅的方式逐一梳理申报项目,通过查阅申报资料,重点审核企业申报资质、净资产额、项目总投资是否属实,申报专项资金额度是否符合标准,申报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扶持方向等。
四是现场核实,严控政策导向。对资料审核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尤其是以前年度享受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或建设内容偏离扶持方向的项目,采取现场核实的方式,听取项目负责人的介绍,了解项目实际情况,调阅以前年度申报资料,结合对口委办局及北京市财政局的意见,进行综合判断。同时,加强政策宣讲力度,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指导,严控政策扶持方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注重交流,探索管理模式。充分与北京市财政局及市文资办、文化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等单位进行沟通,形成在集中评审阶段初步碰头、资料审核阶段定期交流、现场核实阶段通力协作的联合监管模式,同时听取各方的建议,研究今后北京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举措,共同助推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