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北京旅游委透露《“北京人家”服务标准与评定》修订的部分内容,希望完善简化审批手续,鼓励更多的四合院资源依法开展旅游经营活动,加入“北京人家”。
北京市旅游委副主任于德斌简述了《“北京人家”服务标准与评定》修订的内容,“北京人家”的定义,变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以东、西城区为主(不限于东、西城区),利用胡同资源四合院提供住宿、餐饮、参观等服务的经营者,并将“北京人家”划分为“北京人家”、“北京人家(参观类)”、“北京人家(住宿类)”、“北京人家(餐饮类)”四类。新版《“北京人家”服务标准与评定》正在由北京市技术监督局组织评审。
据统计,北京东、西两城区挂牌保护的四合院数量共658处,如条件允许,均可成为“北京人家”,而截至现在,真正参与到“北京人家”的四合院共计33家,仅占总量的5%左右,可见其发展市场的广阔。据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四合院的所有权多样,部分四合院是居民个人用来居住的,未来能有多少用于旅游还有待观察。但《意见》表明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依法利用所拥有的四合院资源开展旅游接待服务。政策的支持、市场的宽广,都为“北京人家”的发展铺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