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English|加入收藏
  • 资讯
  • 公告
  • 会员
  • 政策
  • 活动
  • 首 页
  • 协会概况
  • 协会领导
  • 协会动态
  • 协会活动
  • 会员风采
  • 行业资讯
  • 国际交流
  • 政策法规
  • 会员服务
文化产业协会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要闻 > 详细内容

山东出台办法 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走向制度化

2014/12/24 11:00:43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分享到:  
大中小

  山东省为贯彻落实国家对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行为,确保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近日出台了《山东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

  该《办法》结合山东省实际,依据《著作权法》《审计法》《政府采购法》《预算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全省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工作责任、经费保障、使用管理、审计、督导检查、年度报告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办法》要求全省各级政府机关不得购买、安装、使用非正版软件,鼓励优先购买、安装、使用自主可控正版软件;各级政府机关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掌上电脑、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计算机工作站等)时,应当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并对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一并作出购置计划;软件选型应坚持勤俭节约、自主可控、信息安全的原则,逐步推广国产化。

  该《办法》将从201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政府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也需参照该办法执行。

最新文章

  • 山东出台办法 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走向制度化
  • 辽宁:政策助力精品纪录片创作生产
  • 青海省特色文化产品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千万元
  • 陕西省召开重大文化项目推进工作会
  • 第三届传播中华文化年度人物评选揭晓

图片新闻

加拿大发行马年邮票
天津神界打造津版四大名著漫画
本山传媒联合波克城市强势进军手游
张北冰雪文化旅游节开幕

热门文章

  • 什么成就儿童文学十年黄金期?
  • 第七届中国(合肥)国际文化博览会圆满落幕
  • 演艺市场:告别奢华,回归正常
  • 大黄鸭背后的“荷兰创意”
  • 汉字书写,从热爱开始
  • 青岛东方影都影视产业园补贴园内企业

      ©2013 版权所有:中国文化产业协会备案号:京ICP备1304213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2754号 网站简介|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招聘英才|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