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English|加入收藏
  • 资讯
  • 公告
  • 会员
  • 政策
  • 活动
  • 首 页
  • 协会概况
  • 协会领导
  • 协会动态
  • 协会活动
  • 会员风采
  • 行业资讯
  • 国际交流
  • 政策法规
  • 会员服务
文化产业协会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要闻 > 详细内容

贵州推进职业院校传承民族民间文化

2014/12/09 11:22:40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
分享到:  
大中小

  日前,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文化厅联合下发《贵州省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创新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力助推贵州省职业院校的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创新工作。《办法》从2015年起实施,每年拟安排500万元用于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特色重点专业建设、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创新团队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

  《办法》提出,从2015年起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族民间文化教育传承工作联席会议,重点研究职业院校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工作推进过程的经费安排、队伍建设和监督考核等工作;每年由省教育厅从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中安排300万元、省民宗委从省级民族教育专项经费中安排200万元,共计500万元,用于民族民间文化教育特色重点专业建设、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创新团队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到2020年,在职业院校设立民族民间文化特色重点支持专业(学科)30个以上,建立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创新团队30个左右,从2015年开始每年分别筛选5个以上专业(学科)、教育团队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民族民间文化的课程资源开发、技术技艺积累创新和教育传承培养方式研究等。

  《办法》还鼓励歌师、绣娘、银匠、木匠等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教学,聘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担任职业院校兼职教师、专业带头人、教学顾问、兼职教授等,通过招考、聘用、转型、整合等途径引进培育一批与民族民间文化教育传承有关的专业课教师。

  此外,贵州省还将委托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对职业院校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教育传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在民族民间文化教育传承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师和学校,授予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和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少数民族职业教育示范学校、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保护责任单位等称号。

最新文章

  • 贵州推进职业院校传承民族民间文化
  • 四川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影像季活动启动
  • 2014“中国文化产业年度人物”候选名单出炉
  • 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孔子学院要推进本土化 促进融合发展
  • 腾讯游戏引入实感技术 将实现三端互通

图片新闻

加拿大发行马年邮票
天津神界打造津版四大名著漫画
本山传媒联合波克城市强势进军手游
张北冰雪文化旅游节开幕

热门文章

  • 什么成就儿童文学十年黄金期?
  • 第七届中国(合肥)国际文化博览会圆满落幕
  • 演艺市场:告别奢华,回归正常
  • 大黄鸭背后的“荷兰创意”
  • 汉字书写,从热爱开始
  • 青岛东方影都影视产业园补贴园内企业

      ©2013 版权所有:中国文化产业协会备案号:京ICP备1304213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2754号 网站简介|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招聘英才|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