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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文化名家可获50万元安家补贴

2013/10/30 10:00:24 文章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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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9日,苏州市召开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为加强苏州市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关于推进苏州市姑苏宣传文化人才工程的实施意见》细则(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对新引进符合姑苏文化名家认定标准的人才,每人给予50万元安家补贴,并且还将提供不超过100万元项目支持。

  根据《关于推进苏州市姑苏宣传文化人才工程的实施意见》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姑苏宣传文化人才是指在苏州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域德才兼备、成就突出、影响广泛以及能够引领和推动苏州文化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青年宣传文化人才和相关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姑苏文化名家、姑苏宣传文化领军人才、姑苏宣传文化重点人才、姑苏青年宣传文化拔尖人才,以及姑苏体育领军人才和重点人才。

  姑苏文化名家每四年评选一次,领军人才、重点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每两年评选一次。通过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综合评审,最后由苏州市姑苏宣传文化人才工程评审委员会审定后确定人选,并面向社会公示。对新引进符合姑苏文化名家认定标准的人才,每人给予50万元安家补贴;对新引进符合姑苏宣传文化领军人才认定标准者,每人给予40万元安家补贴;对新引进符合宣传文化重点人才认定标准者,每人给予25万元安家补贴。已享受过苏州市人才开发资金,不再重复额度内享受。凡入选姑苏宣传文化人才工程,在培养周期内(为五年,从入选的当年度起算)享受苏州市宣传文化专项资金提供的项目支持。姑苏文化名家提供不超过100万元项目支持,姑苏宣传文化领军人才提供不超过80万元项目支持,姑苏宣传文化重点人才提供不超过30万元项目支持,姑苏宣传文化拔尖人才提供不超过10万元项目支持。资助项目主要有重要演出、展览交流,品牌栏目、重大活动,承担课题、出版专著(音像)专业培训、文化、学术交流,专题研究、授徒传艺等。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同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额度内予以支持。个人年度项目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资助标准上限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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